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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建协组织开展 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

发布时间:2021-09-13

嘉兴市建协组织开展

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

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营造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安全生产氛围,进一步推进嘉兴市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于2021年9月10日在嘉兴市晶晖酒店举办了《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会。

嘉兴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领导、各县(市、区)建协负责人、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的负责人、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200人参与本次宣贯培训会议。

本次培训会议由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秘书长洪志跃先生主持。

会议一开始,嘉兴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总工程师汪向东先生发表致辞,他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个部门务必牢记安全使命,落实责任主体,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防患于未然。

汪总要求: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同时,要压实各层级、各环节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防范与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随后,洪志跃秘书长为与会人员宣讲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六大要点和十句“硬话”。洪秘书长向大家强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大排查。同时,洪秘书长也指出,本次的宣贯培训仅仅是一个开始,通过本次培训要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今后施工单位需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之后进入本次培训会议的主体环节,嘉兴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嘉琦解读了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以及与旧版《安全生产法》相比,内容的变化。

 

朱嘉琦律师结合典型的案例,从新《安全生产法》的总体要求、对企业的要求、对政府部门的要求、对第三方机构的要求这四个维度重点解读了部分条款: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是全体人员共同的责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出事故也将追究刑责、完善安全设备的管理规定等。朱律师近两个小时的精彩讲述,大家都听得聚精会神、鸦雀无声。

 

全体参与人员了解了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纷纷表示,此次宣贯脉络清晰、生动形象、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此次培训活动,让参与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有了更系统、更全面、更立体的理解,为今后做好本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构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机制奠定良好基础。